今天是:
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提案建议摘要(十)

编者按: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贯彻落实全国政协新修订的《提案工作条例》第一年。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以来,市政协委员、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共提交提案484件,经审查立案364件,现已全部交付有关单位和部门办理。为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展现委员提案履职风采,彰显政协“言值”,现将提案者持续关注或集中聚焦的提案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并陆续摘要刊登,供大家学习和借鉴。



本期刊发第十期  关键词:教育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教育的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教育、科技、人才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并对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作出战略部署。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着力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加快建设教育强市,为泸州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本期“提案直通车”聚焦我市教育事业,摘录部分相关提案观点,供大家学习和借鉴。


民革泸州市委

《关于重视解决义务教育“双减”政策落实过程中有关问题的建议》

2021 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双减”政策,省委省政府配套出台了“双减”十四项具体措施。经调研,我市“双减”政策实施2年多以来,极大减轻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校内作业负担、校外培训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但也出现了新问题。

建议:一是市县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继续加强“双减”政策的宣传,充分运用“家长学校”“父母大讲堂”等平台对家长进行“双减”政策宣传和家庭教育指导、咨询,引导家长掌握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法,理解“双减”,支持“双减”;学校要经常性反馈学生的个性亮点,让家长认识孩子的优势特点,逐渐转变“唯分数论”“分高即成才”的错误观念,缓解家长应试教育、功利教育的焦虑情绪,配合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形成“家校共育”的强大合力。二是挖掘现有师资潜力的同时加大艺体类教师的引进力度,做到艺体类专职教师应配尽配,因客观原因不能配备专职教师的要列入招聘计划;优化“双减”后对学科类教师的考核评价机制,平衡学科成绩对教师考核的比重,做到科学公正考核;建立健全教师学习提升和奖励机制,提升教师素质教学质量,切实做到“减负增效”。三是在2019年出台的《泸州市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实施意见》基础上结合“双减”政策要求,出台新的校外培训机构发展意见,进一步优化校外培训机构流程审批、办学要求、监督管理等制度;常态化开展校外培训机构督查检查,严厉打击艺术培训机构违规开设学科类培训和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规机构依法进行“黑名单”管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员法律责任。


市政协委员薛颖

《关于促进县域高中优质一体化发展的建议》

县域高中居于区域基础教育链条的最顶端,是基础教育人才培养的“风向标”,在构建小初高一体化人才培养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在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中承担着重要使命,为提升县域高中发展水平,促进县域高中一体化健康发展,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明确提出深化招生管理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办学薄弱环节、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重点任务,全力推进县中振兴行动。

建议:一是规范教师流动秩序。由市级相关部门制定明确的《泸州市教师流(调)动实施办法》,规范市域范围内教师流动、招聘等相关行为,加大违规处置力度,对违规引进的教师不得聘用和入编。市级教育资源分配时,要综合考虑区县(学校)学校规模、教师、学生人数,按照一定比例进行科学化、全域化分配。市级层面出台高中学校教师绩效、收入等待遇指导实施意见,规范市域范围内高中学校绩效工资水平,实现高中教师待遇水平提升有规可依,避免市内高中教师待遇提升内卷、无序竞争。二是强化招生政策监管。坚决杜绝跨区域提前拔尖招生,严禁违规变相抢夺生源,学生学籍管理执行“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原则,从政策法规层面减少区县优质生源的流失。从严整治违规招揽尖子生等教育产业化行为,严禁通过考试、面试等方式或以竞赛证书等为招生依据选拔初中生源,加大义务教育学校违规跨区域招生查处力度。控制学校的招生规模,严格按计划录取和审核学籍,严禁由高中教师代初中学生填报志愿,保障区县普通中学的合理生源和合法权利,促进县中振兴。三是统筹高中协调发展。强化市级统筹,优化高中教育资源配置,赋能县域高中发展动能,促进全市高中一体化发展。坚持在更大范围内统筹高中教育资源,健全市域高中协调发展机制,促进市域普通高中整体提升。强化区县中学教育资源供给,加强学校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教师能力素质,保障教育质量的相对均衡,推动区县中学优质均衡发展、缩小校际差距。支持普通高中错位布局、特色发展,实现分级分类与多样化发展。特别是泸县二中作为我市的一所县域高中,办学质量位居全省、全市县域高中前列,具有较大区域影响力,可着力打造为我市贯彻落实国家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典型案例。应在教育资源配置上与泸州高中一视同仁、一体部署,实现“1+1>2”的效果,形成良性竞争发展态势,辐射、引领全市高中发展,构建泸州高中教育发展矩阵,整体扩大我市教育知名度与均衡度。


市政协委员陈云超

《关于进一步支持我市基础教育阶段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建议》

近期,市教育行政部门在全市范围内提出狠抓拔尖创新人才的早期识别和培养工作,但该项工作在泸州尚处起步阶段,还存在现有人社制度规范下引进特殊高水平人才面临入编困难、引才政策对基础教育领域的针对性不强、对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激励不足等问题。

建议:一是优化和调整现有的引才机制,为拔尖创新师资引进拓宽通道。如:针对北大、清华等985名校的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硕士以上学历的研究生,若属于具有拔尖创新培养潜力的竞赛生,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或引进学历标准的,可单独开放入编通道,让其先进入编制岗位再限期取得教师资格证等;对已经取得竞赛培优成绩的市外中学名教练,给以直接入编制内引才的灵活政策,以提高泸州市基础教育领域对拔尖创新师资的吸引力。二是针对基础教育拔尖创新师资,设置特殊人才优待奖励。如:面向基础教育领域学科竞赛高水平教练人才,纳入市委人才办人才引进范畴,或通过市级部门联动,单独设立特殊人才补助政策,给予人才补助、购房补贴、生活补贴、科研经费等优惠条件,解决配偶工作、子女入学问题等问题,吸引和留住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名优师资。三是适当放宽绩效奖励限制,充分调动中学拔尖创新培养积极性。如:在制定绩效政策、落实教育经费使用分配时,考虑到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岗位的特殊性,允许学校设置专门金牌教练岗位,建立单独的工资和考核激励体系,该项收入不占学校绩效总额,为基础教育学校在拔尖创新人才培育上提供更好的环境保障和更多的经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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