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提案建议摘要(八)

编者按: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贯彻落实全国政协新修订的《提案工作条例》第一年。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以来,市政协委员、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共提交提案483件,经审查立案362件,现已全部交付有关单位和部门办理。为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展现委员提案履职风采,彰显政协“言值”,现将提案者持续关注或集中聚焦的提案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并陆续摘要刊登,供大家学习和借鉴。  


本期刊发第八期  关键词: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

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是我国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内在要求,也是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迫切需要。近年来,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市政协委员高度关注我市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积极围绕科技创新成果应用转化和新质生产力培育发展等建言献策。现将部分建议摘录如下:


民建泸州市委

《关于打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的建议》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势头良好、成效显著。但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其它先进地区相比,我市科技成果转化还存在中式平台欠缺,承接能力有限;融资渠道不多,投入能力不足;人才引留困难,支撑能力薄弱等问题。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推动科技创新与科技成果转化同时发力,将泸州打造成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加快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

建议:一是加快构建高质量高水平的成果转化平台。主动融入国家和成渝科技创新体系,加快构建多层次的信息交流、成果对接、转移转化等平台载体,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搭建高质量的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以泸州先进技术研究院为依托,搭建高质量的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加快建立健全重大科技成果引进和转化对接服务机制,定期开展科技成果交流,推动形成科技成果转化山城、蓉城、酒城“三城汇”的良好氛围。建立和完善“科技创新企业梯度培育清单”机制,鼓励企业在成渝等创新资源汇聚地建设“科创飞地”,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规划建设高水平的成果转化中试平台。依托西南医科大学核医学与分子影像学省级重点实验室,加快生物靶向研究中心和泸州制剂中心中试生产线建设。充分发挥泸天化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作用,统筹规划建设高水平的化工新材料、化学原料药中试平台,积极承接相关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中试项目。二是加快构建多元化的成果转化投融资渠道。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杠杆作用,构建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加大金融机构支持力度。加快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价值评价和风险分担机制,积极探索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试点,不断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力度。强化引导,推动社会资金投入多元化。加快建立政府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基金,研究出台转移转化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提升基金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成效。加快研究出台股权投资、私募投资基金等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政策措施,围绕我市优势产业、重点领域,加快设立一批子基金,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科技成果转化各环节。三是加快构建实力强劲的科创主体人才队伍。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主体的培育力度。加大内培外引力度,着力做大做强创新企业主体。建立和完善“科技创新企业梯度培育清单”机制,加快培育形成以领军企业为龙头、高新技术企业为主干、中小科技型企业为基础的科技成果转化本土企业。充分发挥国有投资平台公司和产业发展基金的引导作用,通过直投或者通过市场化运作的产业基金等方式,加大对科技小巨人企业、“隐形冠军”企业的招引力度,打造一批科技实力强劲的创新企业群。创优人才生态环境,着力打造一只复合型科创队伍。由市领导牵头搭建科技人才学术交流“专家圈”,由群团组织牵头搭建科技人才日常交往“生活圈”,由卫健、教育等部门牵头搭建科技人才医疗教育“服务圈”,营造良好的人才生态环境,破解“引才难、留才难”问题。进一步完善人才柔性招引政策,着力打造“候鸟式”人才合作平台,为更多科技成果在泸州高效转化提供人才支撑。


市政协委员 孙海燕

《关于探索以泸州先研院建设模式推动全市科技成果转化的建议》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四川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指出,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促进科技成果加快转化应用。泸州市委九届六次全会指出,要推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打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我们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市委相关决策部署,高水平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建议:一是持续推进政策创新。持续完善和建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提倡协同”的政策环境,探索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政府引导、政企协同的机制,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和财政专项资金,帮助企业科学、高效的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充分发挥激励机制作用,强化奖励积极性高的中小企业,鼓励其发挥中坚力量作用;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支持科研成果转化模式,委托专门机构将拨款改投资,适当增加单个项目资金支持额度,集中精力解决重点企业面临的共性问题,形成示范效应。二是强化企业主体意识。引导企业重视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积极对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科学布局科技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的项目;鼓励企业提高科技投入;激励大企业发挥引领带动作用,与中小企业和科研院所协同创新。三是加强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培育和引进专业的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引导中介机构向专业化、网络化发展;鼓励各类科技中介机构提升软硬条件,强化科技资源对接、专业咨询、投融资和市场推广等方面的专业服务能力;通过建设科技成果公共信息平台,对跨地区、跨行业的科创资源进行整合,降低科技中介机构的经营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四是提升科技成果转化人才队伍。在人才培养方面,进一步完善现有人才培养体系,强化产学研合作、订单式、上门式等培养模式;在人才引进上,持续完善市场化机制,重点引进携项目、技术、资金来泸创新创业的人才;在人才使用上,依托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平台,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在人才激励上,不断完善激励机制,重点推进知识产权入股、期权奖励、技术有偿转让等模式。


市政协委员 张波

《关于加快科技型企业发展的建议》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实现创新驱动的重要市场主体。目前,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登记入库数量超过1000家,为进一步促进金融服务科技型企业,我市依托邮储银行和泸州农商行组建了科技支行,建立风险补偿机制,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专属金融服务,目前已放款17.39亿元。但科技型企业因“轻资产、重技术、高风险、无抵押、缺担保”的特点,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然存在。

建议:一是加强与省科学技术厅对接,争取将泸州银行或泸州农商行纳入“天府科创贷”范围,增加泸州科技型企业融资话语权。二是健全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针对融资过程中涉及到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和交易等有待优化问题,建议市科知局和市市场监管局强化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和评估能力建设,优化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服务。三是加大科技型企业培育。我市出台了《泸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也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支持企业创新。建议市科知局要继续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突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以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为统揽,厚植创新创业文化,统筹开展策源能力、技术攻关、载体升级、主体培育、要素集聚、成果转化、生态优化等行动,全面提升科技创新供给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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